有你生活网

[网络通信:好友档案、站内通信、直接对话]

[网络媒体:信息发布、才艺展示、个人文集]

[网络社区:内部微博、兴趣群组、协同办公]

生活网 > 工作研究 > 社区管理 >正文

城管形象谈

媒体:社区网  作者:--
发布:秦网互联  2008/7/11 22:58:30


城管形象,既代表了政府的形象,也代表了一个城市的形象,其内涵应该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业务精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甘愿吃苦,乐于奉献;仪容整洁、精神饱满;执法文明、服务热情。良好的形象是外在美和内在美的有机统一,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都有其自身特有的形象,作为城管,也必然有其形象方面的要求。
    树立政治上成熟,理想信念坚定的形象。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必须遵守的原则。在城管队伍中,绝大多数是中国共产党员,执法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的形象。广大执法人员必须努力做到政治上的高度成熟,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经得起各种风险的考验,大事大非面前不糊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必胜的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服从改革和经济建设大局;遵守政治纪律,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城管工作的宗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处处为群众着想,为人民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要牢固树立人权意识,充分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端正服务态度,给群众多给笑容,少给冷脸,要通过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句知心话温暖群众,感染群众,坚决摒弃那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 
    树立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形象。城管工作大量的是执法工作,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利"的诱惑,情与法的冲撞,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培养重"义"轻"利"、谋"大"我舍"小"我、甘于清贫乐于奉献的胸怀,在执法活动中公正执法,秉公办案,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一尘不染,经得起权力、金钱等诱惑,顶得住说情、威胁甚至打击等压力,敢于同恶势力或庸俗关系作斗争,绝不能以权谋私,危害群众,办人情案,办违心案。 
    树立素质过硬,服务高效的形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获得优质高效的服务是人们的普遍追求。各级城管机关、广大执法人员必须树立效能执法、效能服务的思想,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努力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做到有诉必接,接诉必出,办事干练,服务质优,保障高效,让人民群众高度满意。展现在人民群众面前的应该是会说、会做、会干,出得去、用得上、战能赢的城管形象,而不是碰到困难就怕,重大责任不敢担,一般工作做不好,要能力没能力,要素质没素质,要形象没形象,耽误工作,冷了群众。 
    树立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形象。城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城管队伍必须是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队伍,要求每一位民警必须做到仪容严整、纪律严明、令行禁止、雷厉风行。仪容不整,作风松散、办事拖拉、精神不整,既不符合队伍建设要求,人民群众也看不惯。应自觉加强作风纪律养成,按规定着装并保持整洁;落实各项制度,严格上下班,维持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秩序;端正工作态度,始终保持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增强服从意识,自觉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禁令畅通;严守纪律规定,无论外出执法执勤还是八小时以外严格约束,循规蹈矩,行为检点,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在城管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加强队伍形象建设,各级都有责任,要站在战略的高度,把城管形象建设当作非常重要的长期性工程来抓,持之以恒,长抓不懈。 “玉不琢不成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切实打好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素质基础、道德基础。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重视细节管理,狠抓作风纪律养成,严厉查纠不良行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有损城管形象的现象要敢于斗争,动真碰硬,坚决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建立良好的城管形象,每一个执法人员都要有高度的忧患意识、自律意识和自觉意识,都要以对党负责、对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城管工作负责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不断地加强学习和改造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过硬作风,端正服务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制度纪律,自觉地去发扬好、维护好城管形象。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如果您不填写用户名和密码只能以游客的身份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发表须知:
一、用户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规定,审慎、合法地利用伊妃(E-file)平台发表言论、作品。
二、用户的言论、行为若涉嫌违法或侵权,用户可能被强制承担因该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伊妃(E-file)运营方有义务提供用户资料,有义务和权利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各种必要措施。
三、伊妃(E-file)中心授权网络法律专业研究服务机构“网络法苑”为用户及客户提供包括免费咨询在内的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网站建设 | 虚拟主机 | 网站地图 | 联系本站
© 2008 秦皇岛觅网络社区 www.qhd.me
基于 E-file 技术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