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秦皇岛民用机场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立项,计划2010年建设,2012年投入运行。为搞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机场筹建处按《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在项目立项前编报了机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在机场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论证会上,部分专家提出拟建机场及周边区域属于我省沿海风沙区,春季风沙会影响机场的安全运行,因此建议秦皇岛市和昌黎县应加强对该区的风沙治理。秦皇岛市和昌黎县政府对此建议非常重视,在计划增加本级投入的基础上,又以秦政[2010]72号文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关于将秦皇岛民用机场周边区域列为河北省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请示》,省政府责成省水利厅提出办理意见。省水利厅认为秦皇岛民用机场及周边区域属于滦河故道,是我省沿海地区主要风沙区之一,冬春季无作物覆盖,经常形成沙尘、扬沙,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生产和生活质量,对机场运行造成潜在危害,因此加速当地风沙治理十分必要,同意将该区列为省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
鉴于机场周边产沙区域多为农用耕地,防沙治沙工作尚缺少经验等情况,今年先从省财政水土保持专项经费中安排50万元用于支持秦皇岛市搞好前期调研和试点治理工作,并要求秦皇岛市和昌黎县安排防沙治沙试点配套资金50万元,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同时要求秦皇岛机场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时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和监测工作,减少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政府批复意见要求秦皇岛市政府应协调水利、农业等有关部门,县、乡政府和机场建设单位等,组成机场及周边区域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领导小组,做好资金筹措、产业结构调整和群众组织发动等重要协调工作。市县水务局要明确专门机构,充实人员,搞好试点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
据悉,秦皇岛民用机场周边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是我省首次通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确定的省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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